胥持国:金代官员,官至尚书右丞,谥通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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胥持国,字秉钧,代州繁畤人,经童出身,历东宫、宣徽、工部等职,明昌四年拜参知政事,后进尚书右丞,谥通敏;《金史》对其评价复杂,卒年记载亦有冲突。
一、人物定位 胥持国,金代官员,官至尚书右丞,谥通敏。胥持国,字秉钧,代州繁畤人,经童出身,历东宫、宣徽、工部等职,明昌四年拜参知政事,后进尚书右丞,谥通敏;《金史》对其评价复杂,卒年记载亦有冲突。
二、生平简述 胥持国,字秉钧,代州繁畤人,经童出身。《金史》本传记其初任博野县丞,在当地核定田界时保护民有,继而历太子司仓、掌饮令、祗应司令等东宫职务。金章宗即位后,胥持国任宫籍副监,又历同签宣徽院事、工部侍郎、工部尚书,并曾出使宋朝。
三、主要事迹 明昌四年,胥持国拜参知政事。阳武河决后,他请求督役并行尚书省事,次年进尚书右丞。后因御史台弹劾相关官员而致仕,不久又复起,知大名府事、改枢密副使,并行省北京,最终卒于军中,谥通敏。
《金史》还留下明显负面评价,涉及其与宫廷权力的关系以及所谓“胥门十哲”。本站把这些内容明确标注为史官记载,不转化为网站立场。关于卒年,卷一百八、卷一百二十九及章宗本纪的记载不能完全一致,目前只可写为承安二至三年间,结构化卒年继续留空等待版本校勘。
四、资料意义 胥持国的正史材料可用于观察金章宗朝的东宫旧人、中央官僚、河工与宫廷政治,同时也是理解胥鼎家世背景的重要文献。
五、谨慎说明 1. 正史的负面评价和“胥门十哲”说法须明确归属于史官记载,不得省略或当作本站定论。 2. 卒年在《金史》不同卷次与本纪之间存在冲突,只写承安二至三年间,不能填为确定的1197或1198年。
六、待考问题 1. 胥持国卒年异文在中华书局点校本及校勘记中如何处理? 2. 出使宋朝、阳武河役和行省北京的具体文书是否另见他书?
七、建议补充材料 1. 《金史》卷一百二十九点校本及校勘记 2. 《金史》章宗本纪与卷一百八对读页 3. 代州、繁畤地方志原页
资料来源
按古籍、正史、公开谱目、宗亲资料和本站整理等来源类型分列。
谨慎使用说明
- 正史的负面评价和“胥门十哲”说法须明确归属于史官记载,不得省略或当作本站定论。
- 卒年在《金史》不同卷次与本纪之间存在冲突,只写承安二至三年间,不能填为确定的1197或1198年。
- 待考:胥持国卒年异文在中华书局点校本及校勘记中如何处理?
- 待考:出使宋朝、阳武河役和行省北京的具体文书是否另见他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