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标准

先规范资料,再建设族谱数据库

资料标准用于确保每条人物、文献、支系和世系资料都可追溯、可审核、可纠错。

项目总纲口径

有源则录,无源则缺。据谱则注,待考则明。只作陈列,不作裁断。保护隐私,尊重分支。

资料标准服务于胥氏数字宗祠与谱牒资料档案馆定位。所有新增资料都应标明来源、可信等级、审核状态和公开边界,不作自动寻根、支系归属判断或未经授权的在世人员展示。

文章权威等级

A/B/C/D/E 分级帮助读者判断资料来源

所有文章必须标注来源和谨慎说明;古籍正史、公开谱目、宗亲资料、网络资料和本站整理说明分级展示,任何等级都可以随原谱和新证据补充而更新。

审核与发布标准

  • 投稿不等于公开发布,所有资料需先进入审核流程。
  • 审核分为来源审核、证据分级、隐私审核、文案边界审核和发布决策。
  • 无来源资料不公开,来源不足资料先内部保存或退回补充。
  • 口述和网络资料可作为线索保存,但公开时必须标待考。
  • 谱目摘要不能替代原谱全文,始祖、始迁祖、迁徙路线和支系关系必须注明出处。
  • 1949 年以后资料、人物照片、现代谱页和在世人员资料必须经过隐私审查。
  • 页面文案不得含资金事务、社交导流、自动寻根、组织认证、单一裁断等偏离表达。
  • 所有发布后修改必须保留版本记录、审核意见、证据等级变化和公开状态变化。

来源标注

  • 每条资料必须标注来源。
  • 来源应尽量包含书名、卷次、页码、照片提供者、采集时间或原件持有人。
  • 网络线索和口述资料不得写成确定史实。
  • 无法核验来源的资料应标注为待考;无法确认的内容宁可留空,不得推断补全。

来源引用字段规范

  • 来源类型、引用标题、引用说明、资料持有人、采集人、采集时间、页码或位置、核验状态、公开说明。
  • 来源引用应独立建档,允许同一来源关联多个人物、文献或支系。

可信等级

  • 已考:有明确来源和可核验证据。
  • 参考:来源较清晰但仍需交叉验证。
  • 待考:有线索但缺少关键出处。
  • 传说:来自民间传说或口述,不能作为确定史实。

人物资料字段规范

  • 姓名、年代、籍贯、自述或关联分支线索、字辈、简介、主要事迹、资料来源、可信等级、审核状态。
  • 在世人员需记录隐私级别,默认不公开敏感信息。

人物资料标准

  • 古籍人物只作为古籍线索,不直接接入现代支系世系。
  • 正史人物以正史原文为准,重要表述应保留卷次、篇名和可核验链接。
  • 地方志人物必须标注地方志来源,涉及任职、籍贯、评价时优先补页码和影印件。
  • 近现代人物优先使用机构公开资料、单位讣告、公开名单、正式出版物和学术机构资料。
  • 在世人物不公开电话、住址、身份证号、微信号、完整生日、未授权照片和家庭成员隐私。
  • 不把人物名望转化为支系同源结论,不写“所有胥氏均出自某人”。
  • 每个人物必须有来源记录、来源等级、谨慎说明、待考问题和建议补充材料。

文献资料字段规范

  • 标题、类型、年代、地区、摘要、来源说明、上传人、公开状态、关联人物、关联资料线索、版权和授权提示。

世系资料字段规范

  • 支系、世次、字辈、父子关系、迁徙线索、来源、审核状态、隐私级别。
  • 在世人员节点默认隐藏或仅授权范围内可见。

堂号资料管理标准

  • 堂号名称保留原写法,繁体、异体、疑似 OCR、传抄差异列入 aliases 或单独建立异写待考项。
  • 不得只凭读音判断为同一堂号,不得把公开谱目摘要当作原谱全文。
  • 涉及始祖、始迁祖、迁徙、年代时,必须注明来源类型。
  • 同一堂号下不同地区支派不默认同源,同一地区不同堂号不默认冲突。
  • 榆树堂 / 玉树堂、光裕堂 / 光耀堂、琅玡堂 / 眘琊堂等必须作为重点待考关系管理。
  • 每条堂号资料必须有来源记录;没有来源记录的堂号不能标记为已公开。

族谱目录录入标准

  • 谱名必须保留原题名。
  • 堂号按原谱写法录入,异写另列。
  • 地区同时保存现行地名和历史地名。
  • 修谱年代不等于始迁年代。
  • 谱目摘要不能替代原谱全文。
  • 始祖、始迁祖、迁徙路线必须注明来源。
  • 不同谱目同名同堂号,不默认同谱。
  • 同地不同堂号,不默认冲突。
  • 1949以后谱目可能涉及在世人员,公开前必须脱敏。
  • 每条族谱目录必须保留来源记录、访问日期和待考问题。

寻根导览与自助对照标准

  • 寻根导览只提供资料路径,不输出归属结论。
  • 祖籍、堂号、字辈、迁徙口述、谱名任一项相近,都只能说明可能相关。
  • 支派归属必须结合原谱、世系、字辈、墓碑、地方志和家族口述多方核证。
  • 网站不使用百分比、匹配分数或系统判定语言。
  • 投稿线索可以保存为待审核资料,但不直接公开归属。
  • 宗亲可自行阅读对照,本站保留待考和多说并列。

争议资料处理方式

  • 争议版本并列展示,不强行合并。
  • 每个版本保留来源、录入人、审核人和备注。
  • 存在明显冲突时标注“待考”并进入考证流程。

版本记录原则

  • 资料新增、修改、隐藏、删除均应保留操作记录。
  • 重要结论应记录依据、审核人和发布时间。
  • 后续后台应建立 audit_logs 与 job_logs。

版本记录字段规范

  • 版本号、资料对象、修改时间、修改人、修改类型、修改摘要、审核状态。
  • 来源补充、可信等级调整、权限调整、纠错、发布、归档均应生成版本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