胥庭清:清初进士、余姚知县,后任工部并督榷龙江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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胥庭清,字永公,上元人,1647年进士;任余姚知县时约束防兵、招抚乱后乡民、赈饥复政,后擢工部、督榷龙江关并致仕。
一、人物定位 胥庭清,清初进士、余姚知县,后任工部并督榷龙江关。胥庭清,字永公,上元人,1647年进士;任余姚知县时约束防兵、招抚乱后乡民、赈饥复政,后擢工部、督榷龙江关并致仕。
二、生平简述 胥庭清,字永公,上元人,顺治四年(1647)进士,出任余姚知县。四明山乱后,村落不宁,地方志记其约束防兵不得扰民,设策招抚,并在饥荒时发粟赈济、恢复地方政务。
三、主要事迹 不同志书记述重点略有差异:《余姚志》着重记其遏兵、招抚以万计、赈饥和百废具举;《江宁府志》等资料另有单骑入山招抚的细节。本站分别注明材料归属,不把不同文本拼成无出处的现场叙事。其后胥庭清擢工部,督榷龙江关,最终致仕。
《清世祖实录》另记御史弹劾胥庭清娶吏女为妾,并下部院察议;当前所见原文只载弹劾与交议,未见裁决。因此人物档案只能写“被劾并交议”,不得写成已经查实或定罪。
四、资料意义 胥庭清的资料集中呈现清初地方官在战乱、饥荒与秩序恢复中的行政实践,同时也展示实录弹劾材料应如何与地方志政绩叙述并置。
五、谨慎说明 1. “单骑入山”与“招抚以万计”等细节分属不同志书,展示时须标明各自来源。 2. 《清世祖实录》只记御史弹劾并下部院察议,未见裁决,不得写成已经定罪。 3. 不添加未核验的1642、1649等年份,也不由同姓同籍推定亲缘。
六、待考问题 1. 部院对弹劾事项的最终查议结果是否见于题本、实录后文或其他档案? 2. 督榷龙江关与致仕的具体年代能否由职官表互证?
七、建议补充材料 1. 《余姚志》《江宁府志》《江苏省通志稿》原页对读 2. 顺治四年进士题名录 3. 工部与龙江关职官档案、实录后续查议记录
资料来源
按古籍、正史、公开谱目、宗亲资料和本站整理等来源类型分列。
谨慎使用说明
- “单骑入山”与“招抚以万计”等细节分属不同志书,展示时须标明各自来源。
- 《清世祖实录》只记御史弹劾并下部院察议,未见裁决,不得写成已经定罪。
- 不添加未核验的1642、1649等年份,也不由同姓同籍推定亲缘。
- 待考:部院对弹劾事项的最终查议结果是否见于题本、实录后文或其他档案?
- 待考:督榷龙江关与致仕的具体年代能否由职官表互证?